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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民建会员选任为四川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作者:柏教平 更新时间:2017-06-23

2017年6月21日四川日报《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布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的公告》,广安民建会员刘东锋被四川省司法厅选任为四川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自2017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0日。

据悉,四川省司法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2017年4月26日在四川日报、省司法厅网站、省检察院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选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评议、拟任人员公示等程序,最终在全省选任274名四川省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州)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人民检察分院以及成都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